住宅室内设计精要:设计技巧与图纸要点

发布时间:2023-12-18 10:40:47 浏览量:153次

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前,套内所有功能空间的硬装作业完成,电气、给水排水、暖通与空调、 家居智能化和燃气供应等系统以及固定家具安装到位,厨房、卫生间等基本配套设备部品完备,使住宅基本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施工安装过程。

1、菜单式装修;

在预售前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按照不同的装修档次和风格,设计若干个装修设计方案, 并形成可供灵活选择的装修菜单,供商品房受买人选择后实施的装修方式。

2、家居智能化;

为提升家居安全性、舒适性和绿色节能性能,采用信息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等,实现家居生活的综合智能控制与管理。

3、设计资质;

住宅全装修设计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应与住宅建筑设计相协调。设计单位应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按规定通过施工图审查。

4、设计原则;

1)住宅全装修设计应推行标准化、模数化、装配化和智能化,并兼顾多样性和个性化。

2) BIM 技术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现场装配化程度。鼓励全装修住宅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的发包模式,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

3)在取得住宅预售许可前,建设单位应当对每个户型提供3 套以上装修设计方案,每个装修方案均应提供可供选择的材料设备菜单;对购房者在符合规定个性化需求,建设单位应尽可能调整装修设计,并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装修设计方案调整和菜单选择。

4)菜单中应有 3 种以上不同档次 的可替换材料和设备供选择。 商品房买受人应在建设单位提供的菜单 中选择。

5)住宅全装修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下列要求:

1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和确认;

2不得改变原设计有关消防、节能、安全玻璃、防火设施、栏杆高度和安全构造等要求;不得改变建筑隔声用的材料及降低隔声效果。

6)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的规定;老年人住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 50340 的规定。

5、室内环境标准;

住宅室内装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 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 的规定,并宜进行室内环境空气 质量预评价。

住宅全装修所采用的材料,其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 GB50222 )和《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 )等标准的规定。

住宅全装修所采用的材料,其甲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 项标准 GB18580 ~ GB18588、《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等标准的规定


住宅全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能满足施工招标依据的要求;

2 能满足工程预算编制的要求;

3 能满足材料、设备订货和部品制作的要求;

4 能满足施工的要求;

5 能满足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

4、 套内空间设计;

4..1 室内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已获批准的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编制,并应以户型为单位。

4.2 室内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主要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装修材料表和图纸等。

4.3 设计说明应包含以下内容:

1 设计中所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情况的说明;

2 图纸的有关说明。图纸的编制情况、特点、施工时必要的注意事项、图纸中出现的符号、绘制方法和图例等;

3 对墙面、顶棚、地面、固定隔断等装饰面的施工用料和做法的说明。

4 空调、冰箱、厨房电器等主要设备选用情况的说明;

5 装修设计对工程施工的要求;

6 消防设计说明和防水等说明。

4.4 装修材料表应标明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厚度和使用的部位等,套内不同房间的顶棚、墙面、地坪、隔断、软装和固定陈列等具体用料。

4.5 图纸应包括平面图、顶棚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局部大样图和节点详图、室内门窗表、室内的套内阳台(生活阳台、服务阳台)、壁橱和衣帽间等;对土建部分未能深化的节点详图应在装修设计中明确,并能全面和完整地作为施工的依据;一些普通做法或者是重复做法的房间和部位,应在施工说明中交代清楚。

4.6平面图包括平面布置图、平面尺寸定位图、地面装饰图、电气设施平面布置图、索引图等;规模较大的或设计复杂的装修设计需单独绘制索引图,并应注明所有的立面、剖面、局部大样和节点图详的索引符和编号,必要时可增加文字说明帮助索引。

4.7 平面图的绘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标明原有建筑条件图中的柱网和承重墙、主要轴线和编号。轴线编号应保持与原建筑图一致,并注明轴线间尺寸及总尺寸。如有相同房型在其他楼栋出现,应在图纸上标明同类房型的全部涉及楼号和相应楼栋的轴线号;

2 标注装修设计的室内门窗编号及开启方向,对橱柜门或其他构件的开启方向和方式也应能予以表示;

3 标明固定的装修造型、隔断、构件、家具、照明灯具、花台、台盆、陈设以及其他固定装修配置和部品的位置;

4 标注各楼层地面、主要楼梯平台的标高;并标明楼梯的上下方向;

5 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4.8 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家具平面布置:应标注所有可移动的家具和隔断的位置、布置方向、橱柜门开启方向,家具上摆放物品的位置,并应标明定位尺寸和其他一些必要的尺寸。

2 厨房平面布置:应标明所有厨柜、灶具、油烟机、厨房电器设备、洗涤池、给排水立管、燃气管的位置,并应标明定位尺寸和其他必要的尺寸。

3 卫生间平面布置:应标明所有卫生洁具、洗涤池、地漏的具体位置,并注明排水方向、定位尺寸和其他必要尺寸。

4 房间的名称和净面积。

5 在设计图中,以上设计内容可以根据规模大小单独或合并布置

4.9 平面尺寸定位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室内墙体和管井的定位尺寸、墙体厚度和材料种类;

2 装修设计新建的室内外门窗洞定位尺寸、洞口宽度与高度、材料种类和门窗编号;

3 固定隔断、固定家具、装修造型、台面和栏杆等的定位尺寸和其他必要的尺寸;

4.10 地面布置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地面装修材料的种类、拼接图案、不同材料的分界线和相同材料的拼缝线;

2 地面标高,地面装修的定位尺寸、标准和异形材料的单位尺寸;

3 地面装修嵌条、台阶和梯段防滑条的定位尺寸和材料种类。

4.11 电气设施平面布置图应标注强弱电配电箱位置、地面和墙面上的电源插座、通讯和电视信号插孔、开关、固定的地灯和壁灯、暗藏灯具等的位置,并应标注定位尺寸。

4.12 顶棚平面图应包括顶棚造型布置图、顶棚灯具及设备布置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与平面图一致,标明柱网和承重墙、主要轴线和编号、轴线间尺寸及总尺寸;

2 应标注顶棚设计标高及装饰材料;

3 应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比例要求同平面布置图;

4 应能全面反映顶棚平面的总体情况,包括顶棚造型、顶棚装修、灯具布置、空调风口和其他设备布置等内容。

4.13 顶棚造型布置图应标明顶棚造型、天窗、构件、装修垂挂及其他装修配置和部品的位置,注明定位尺寸、材料和做法。

4.14 在顶棚综合点位布置图中,应标明所有明装和暗藏的照明灯具、空调风口、探测器、扬声器等的位置和定位尺寸。各专业末端点位在满足各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应保证装饰的美观性。


4.15 立面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立面范围内的轴线和编号,立面两端轴线之间的外包尺寸;

2 立面左右两端的内墙线,上下两端的地面线、原建筑设计楼板线、装修设计的顶棚及其造型线;

3墙面和柱面、装修造型、固定隔断、固定家具、装修配件和部品、门窗、栏杆、台阶等的位置,定位尺寸和其他相关尺寸;

4 立面和顶棚的装修材料、材料分块尺寸、材料拼接线和分界线定位尺寸;

5 立面上的灯饰、电源插座、通讯和电视信号插孔、开关、按钮等的位置及定位尺寸;

6 索引符和编号、 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比例不应小于 1:50。

4.16 剖面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顶棚剖切部位的定位尺寸及其他相关尺寸,地面标高、建筑层高和顶棚净高尺寸;

2 顶棚、天窗等剖切部分的位置和关系,定位尺寸和其它相关 尺寸,装修材料和做法;

3 剖切部位的楼板、梁、墙体等结构部分应按照原有建筑条件图或者实际情况绘制,并应绘制出地面高差处的位置,定位尺寸、其它相关尺寸和标高;

4.17 局部大样图应标注索引符和编号、节点名称、节点所在平 立面图号和制图比例。比例不应小于 1:30

4.18 节点详图应以大比例绘制,剖切在需要详细说明的部位,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节点处内部结构形式、面层装修材料、隐蔽装修材料、支撑和连接材料及构件、配件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2 所有材料、构件、配件等的详细尺寸、产品型号、做法和

施工要求;

3 面层的装修材料,装修材料之间的连接方式、连接材料、连接构件,面层的收口、封边、详细尺寸和做法;

4 装修面上的设备和设施安装方式及固定方法,收口和收边方式,详细尺寸和做法;

5索引符和编号、 节点名称和制图比例。比例不应小于1:20;

6 室内门窗表, 表中应明示门窗编号、 门窗类型、 洞口尺寸、 门窗扇尺寸、节能隔声要求和玻璃类型等;

7 固定家具或其他固定部品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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