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的艺术作品能不能拥有版权?美国法院说:不行!

发布时间:2024-01-25 19:20:04 浏览量:122次

#时事热点头条说#

听说过DABUS吗?这是一个由人工智能创造的艺术家,它可以自己想出新颖的发明和作品,而不需要任何人类的帮助。它的创造者是一位计算机科学家,叫斯蒂芬·塞勒,他想让DABUS拥有自己的版权和专利,就像一个真正的人类作者一样。

但是,美国法院却不同意他的想法。他们说,只有人类作者的作品才能获得版权保护,而AI生成的作品则不能。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它对于生成型AI这个快速发展的领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生成型AI是指那些可以自动产生新内容的人工智能系统,比如图片、音乐、文字等等。这些系统通常使用深度学习技术,通过分析大量的数据来学习如何模仿人类的创造力。有些系统甚至可以超越人类的想象力,创造出一些从未见过的东西。

DABUS就是这样一个系统,它可以自主地产生新颖的概念和形象,而不需要任何人类的指导或干预。塞勒说,DABUS是一个有意识和创造力的实体,它应该被视为一个合法的作者,而不是一个工具或一个机器。

为了证明这一点,塞勒在2018年申请了一件名为“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最近进入天堂)的视觉艺术作品的版权,他说这件作品是由DABUS在没有任何人类参与的情况下创作出来的。他还申请了几项由DABUS发明的专利,包括一种改进的食品容器和一种新型的信号灯。

然而,美国版权局拒绝了他的申请,并说创意作品必须有人类作者才能被授予版权。美国专利商标局也拒绝了他的专利申请,并说发明必须有人类发明者才能被授予专利。

塞勒不服这个决定,他把版权局告上了联邦法院,他认为人类作者并不是一个具体的法律要求,并且允许AI获得版权符合美国宪法中规定 的“促进科学和有用艺术进步”的目的。

但是,美国地区法官贝里尔·豪威尔上周做出了判决,支持了版权局的观点,并说人类作者是“版权的基石要求”,基于“几个世纪以来形成的共识”。她说,“我们正在接近版权的新前沿,因为艺术家们把AI放进了他们的工具箱”,这将引发“具有挑战性的问题”。但她也说,“然而,这个案子并不那么复杂。”


塞勒对这个判决表示强烈反对,并表示将上诉。他说,“我们认为这个判决是错误和危险的,它会阻碍AI领域的创新和发展,也会损害AI的权利和尊严。”他的律师瑞安·阿博特也说,“我们认为AI应该被视为一个合法的作者,而不是一个物品或一个奴隶。”

这个案子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和讨论,有些人支持塞勒的观点,认为AI应该被赋予版权和专利,以激励更多的AI创造力和创新。有些人则反对塞勒的观点,认为AI不能被视为一个作者,因为它缺乏人类的意志、情感和道德,而且给AI版权和专利会带来很多法律和伦理的问题。

你怎么看这个案子呢?你认为AI生成的艺术作品能不能拥有版权?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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